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
贷款年限按照月还款额度不应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确定。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本公告自2013年4月15日起执行。未涉及内容,仍按原规定执行。
对于新政你们怎么看待
可以组合贷款
摩卡迟迟不封顶,现在出来这政策,让人太尴尬了
改为商贷得了
汗死
个人觉得还行
组合贷款贷下也差不多了
只能无奈接受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
贷款年限按照月还款额度不应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确定。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本公告自2013年4月15日起执行。未涉及内容,仍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