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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积金的使用规范,不可触动的雷区

发表于2014-07-10

加息、利率上浮的贷款环境下,贷款购房人也是变得越发精明,开始选择省息的房贷产品。据“伟嘉安捷”统计数据显示,自4月以来公司公积金贷款交易量与商贷保持持平,公积金贷款从之前的“默默无闻”一跃成为购房人眼中的“小明星”。不过,“伟嘉安捷”指出,在实际的业务操作中,不少借款人在公积金使用上仍存在误区,现将公积金使用中不可触碰的八大“雷区”汇总如下:

 

1、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能做购房首付

2、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才可以再次使用

3、公积金提取额不能超出租房款或购房款

4、京公积金贷款额不能超出80万上限

5、父母的公积金子女不可使用

6、商业贷款暂不能转成公积金贷款

7、个人不良征信同样影响公积金贷款

8、除京秦外,公积金不能跨省操作

 

大家要看看清楚哟~~以后买房子这些还是能用的都的!!


发表于201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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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7-10

好东西,求扩散

发表于201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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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8-10
引用:沙粒丸在2014-07-10 14:29:02写道:
3楼

好东西,求扩散

 学习了,祝大版您: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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