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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善意提醒:为了提高小区的品味和免除以后的麻烦!

发表于2014-01-20

请有房子出租的业主,不要将房子毛坯租给二房东用来群租!


发表于2014-01-20

如何避免呢?除合同约定外,大家给些建议!

发表于2014-04-01

租房子的人多,说明我们小区还是比较有人气的。


但是群租有点。。。。

发表于2014-04-02
引用:oasisleekkk在2014-04-01 08:50:47写道:
3楼

租房子的人多,说明我们小区还是比较有人气的。   但是群租有点。。。。

 哈哈,这种人气还是不要为好,它们对小区软硬件一般是破坏性。

发表于2014-05-22

这个估计目前没办法,很多业主都没有入住,或者就是炒房一族。房子直接是扔给中介的,其他基本不管的,像我们这种郊区的小区,目前还是以聚拢人气为主,政府估计也不会有什么作为。不像上海,人满为患,政府会专项治理。只能且走且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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