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新闻
[摘要] 昆山华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高新区迎宾路北侧、团结河两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面积为81481.9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办公住宅(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50%)。现根据《苏州市地下地
昆山华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高新区迎宾路北侧、团结河两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面积为81481.9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办公住宅(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50%)。现根据《苏州市地下地上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利用和登记暂行办法》(苏府规字[2011]8号)、《昆山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产权管理意见》(昆政办发(2009)108号)及昆山市政府(2016)昆字63号办文单精神,经受让方申请,根据高新区管委会意见、民防局批复、验收合格证、规划许可证等,拟增加地下一层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1、拟同意增加地下一层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面积为55633.7平方米,其中8307.12平方米用途为地下储藏室,29721.15平方米为地下车库,15642.95平方米为地下人防,1962.48平方米为地下设备用房,出让年限与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一致,具体位置、坐标、竖向界限详见附图。
2、根据《苏州市地下地上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利用和登记暂行办法》(苏府规字[2011]8号)规定及住宅基准地价修正剩余年限的楼面单价的30%计算得出8307.12平方米地下储藏室需补交出让金589.8元/平方米。根据昆山市政府(2016)昆字63号办文单文件精神,增加建筑面积用途为地下车库的无需补交出让金。受让方总计需补交出让金为4899539元。
对以上地块调整如有异议,请在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30日内与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57319056。
昆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