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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昆山积分 又变了!大专以下文化程度不计分。
1月9日,《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 积分 办法(修订)》经 第 7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昆政规[2015]7号《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 积分 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一、计分分值调整:
1、计划生育、遵纪守法分值调整,加分分值为20分;
2、大专以下文化程度不计分。
二、积分学段调整:积分学段调整为义务 阶段( 、初中)起始年级,幼儿园不再纳入积分 学段。
三、积分对象调整:
昆山市新市民子女,是指夫妻(含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中至少一方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昆山籍人员符合 年龄的子女:
2、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职业;
3、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住所。
四、积分 时间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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