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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苏州象屿地产业主维权事件,持续更新中

发表于2020-06-19

事件起因:

20193月份开始一直到20206月份事发,48户业主(还在继续统计中)在位于昆山花桥的象屿都城楼盘的售楼处,与其下的正规销售人员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交纳了首付款,但是一直交不了房。614号前后,陆续有业主收到开发商通知,说销售人员有问题,已经被警方控制,之前签订的合同无效,让业主自行报案。

 

事件发展:

从接到开发商通知后,陆续有业主来到售楼处,相互沟通了解情况,发现情况比想象中严重很多,并不是个别业主,而是多达数十位业主都遇到类似的情况。根据业主自行统计,涉及的金额已经达到两千多万(都是有收据凭证和转账记录的),而且发现开发商这里暴露出很多问题。

1. 一房多卖,同一套房子卖给多个业主,业主手里有相同房号的收据和合同。甚至还有已经交房的房子还能继续再卖给多个业主。

2. 账目混乱,事发后,业主自行到开发商那里查询已交付的款项是否在公司账目上。发现有些业主交了上百万,账面上只有十几万。有些业主交了数十万,账面上却有两百多万。还有业主在象屿交了首付,却记录在了豪庭的账目上。

3. 管理混乱,销售人员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做出这么多违规甚至是违法的事情,作为管理者竟然没有发现一点端倪。事发还是收到业主的举报才进行的内部调查。

目前销售人员已经被刑事调查,根据开发商给出的调查内容,是该销售人员私刻公章、做阴阳合同,利用职务之便造成现在的情况。

 

开发商态度:

截止到发稿为止,开发商并没有高层领导,也就是说话管事的领导来和受害业主沟通过相关事宜,都是指派同一个人来和业主表明态度。

1. 打在公司账目上的钱是安全的,开发商认可。

2. 之前签的所有合同作废。

3. 要等刑事案件审理结束,才能处理业主的事情。

 

业主的诉求:

1. 开发商高层领导能尽快和业主进行有效的沟通,而不是每次都派一个替罪羊和挡箭牌的角色过来。

2. 原合同有效,要继续执行。业主是在开发商售楼处,和开发商正规员工签订的合同,不能开发商说无效就无效。

3. 不愿执行合同的业主,开发商需要退回已交付的款项,并进行合理赔偿。有些业主首付款已交一年多,几十万上百万本金的利息损失,房屋出租的租金损失,后续维权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等。

 

业主的维权经过:

在无法和开发商进行有效沟通之后,业主自发向各个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媒体反映情况。

1. 打电话到12345,住建局,房管局,苏州市新闻热线等等,并没有什么效果,都是说把情况上报,就没下文了

2. 617号,业主到住建局的房管处反映情况,领导接待并听取了我们的情况,后面把开发商的人喊过来,一起在会议室里进行情况说明。这是业主和开发商代表事发后第一次面对面的沟通。沟通下来,大家都认为开发商内部管理确实有很大问题,为了防止有新的客户再次受到损害,房管处领导做了以下决定

a. 立即关闭象屿在昆山的所有楼盘的网签系统

b. 当面通知开发商代表,花桥售楼处不能接待新客户,只能接待受害业,直到事件调查清楚。

c. 约谈开发商高层领导,尽快和业主代表一起沟通相关事宜。

此次会面,业主对房管处的作为还是满意的。但是无奈的是,就在会面的第二天,花桥售楼处依然在接待新客户。

3. 618号,一部分业主到花桥信访办反映情况,另一部分业主到昆山消保委投诉。得到的结果是,这些部门都只能起到协调工作,把各方代表聚集起来商谈。因为每次开发商来的都是同一个人,所以商谈也是没有结果。

后续维权还会持续

 

此次事件真的给我们带来非常大的伤害,有些是买的婚房,有些是为了小孩上学,还有已交房的业主都已经装修了,装修费都花了几十万。我们的诉求很简单,也很合理。希望开发商不要再已刑事案件为借口来拖延,尽快和我们进行有效的沟通,担负起自己的责任来,帮助受害业主挽回损失。也请市领导能够为受害者做主,敦促开发商尽快处理自己的问题,我们真的等不起了。

发表于2020-08-19
黑心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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