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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听说雅安房没了还要依合同还贷

发表于2013-05-07

听说雅安房没了还要依合同还贷,好像是合法的。不过,雅安地区房屋应该满足抗震7级或8级吧,倒了应该是质量问题,相关的开发商、建筑商、发放验收合格的单位怎么说?

发表于2013-05-08

法理上是这么说的,业主也可以告开发商,只是结果会怎样呢

发表于2013-05-08

可行性不大. 因为我不交房贷的话, 银行就没收房子, 因为是抵押贷款. 他没收好了, 反正也没了.

发表于2013-05-08
引用:echoyang1999 在2013-05-08 13:58:38写道:原帖
可行性不大. 因为我不交房贷的话, 银行就没收房子, 因为是抵押贷款. 他没收好了, 反正也没了.

应该没那么简单的吧,资不抵债, 银行会否通过其它渠道要求偿债人清还呢?

发表于2013-05-09
引用:tomi宝宝 在2013-05-08 19:31:03写道:原帖
引用:echoyang1999 在2013-05-08 13:58:38写道:原帖
可行性不大. 因为我不交房贷的话, 银行就没收房子, 因为是抵押贷款. 他没收好了, 反正也没了.
应该没那么简单的吧,资不抵债, 银行会否通过其它渠道要求偿债人清还呢?

 

所谓的抵押贷款, 银行有权处置的只有抵押物.  如果要通过其他渠道清还, 肯定要走司法途径.

发表于2013-05-11
所谓的抵押贷款, 银行有权处置的只有抵押物.
如果要通过其他渠道清还, 肯定要走司法途径.

 这样的话,不合格、劣质的抵押物,是不值销售合同及抵押合同的价格。那么至少这个价格是不合理吧。

发表于2013-05-11

抵押只是债务的一种担保形式,实现债权时,抵押权人可以优先受偿(通过处理抵押物),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就剩余债权继续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发表于2013-05-12
引用:elaineyao1 在2013-05-11 21:49:49写道:原帖
抵押只是债务的一种担保形式,实现债权时,抵押权人可以优先受偿(通过处理抵押物),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就剩余债权继续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hh,这回套死了

发表于2013-05-14

如果还贷方都不在了, 是否就自动解除债务关系了, 还是要转嫁的直系亲属,或担保人继续偿债。

发表于2013-05-14
引用:tomi宝宝 在2013-05-14 13:50:10写道:原帖
如果还贷方都不在了, 是否就自动解除债务关系了, 还是要转嫁的直系亲属,或担保人继续偿债。

 

哈哈, 问题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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