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新闻

昆山市“云湖御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公开 招标公告

来源:房天下 2022-03-31 10:54:22

[摘要] 昆山市“云湖御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公开 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昆山市“云湖御墅小区”
二、招标项目概况:昆山市淀山湖镇“云湖御墅小区”位于淀山湖镇万园路188号,总建筑面积约53180.67平方米,建筑类型为:独幢、联排已全部开发完成。
三、招标单位:昆山市淀山湖镇云湖御墅小区届业主委员会
四、招标范围:昆山市“云湖御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04月08日下午四点;
    2.地点:昆山市优宸万家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昆山市前进西路中茵世茂写字楼12楼1211室)
六、投标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昆山有在管项目;
(3)近二年在昆山信用信息中无严重的行政处罚;近两年在昆山住建局物业服务质量评比中曾被评为红榜企业或者在昆在管住宅项目有获得省优的优先;
(4)管理实绩要求有:具有管理住宅(含别墅)累计30万平方米以上或有管理单项住宅(别墅为主)15万平方米以上;
(5)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6)其他:小区项目经理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物业管理三级项目经理证或以上。
七、本小区的物业服务内容要求
    1.本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标准按《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2002》综合五级标准执行。
2.物业费(含代收代缴)标准:独栋5.2元/月·平方米;联排、双拼4.2元/月·平方米。 
3.停车费部分:保持云湖御墅小区现行管理规则。
4.物业服务企业须按照小区的 《昆山市淀山湖镇云湖御墅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细则》,做好定点垃圾亭收取服务。
5.物业服务费用的结算形式为包干制。
6.中标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后本合同周期内(三年内)不得上调物业费。
7.按规定标准提供给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用房无偿使用(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该物业管理用房仅限物业服务用途使用,如需进行出租、转租盈利等其他用途,需经业主委员会同意。
8.小区公共扣除管理成本后三七分成,70%存入业委会专有账户,归全体业主所有,该部分收入主要用于小区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及物业服务等级提升补贴等。30%归物业服务企业,补贴物业服务企业各项管理费用。业委会所有费用支出按《昆山市淀山湖镇云湖御墅小区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使用。公共每月结算一次,物业服务企业应于次月10日前将属于全体业主的存入业委会专有账户。
9.物业服务企业应负责小区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零星维护、维修,涉及重大维修或改造等项目所产生的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报业委会协商解决。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的维修、改造等项目完成后,均应要业委会派代表现场踏勘后,以签字盖章作为完成确认。
10.物业服务企业,需每季度向业委会提交工作计划及上季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
11.中标物业服务企业须将以下款项打到业委会指定的账户,业委会在收到相应的款项后开具中标通知书,如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满一周内未支付上述款项,视作自动放弃履约,按开标时得分名次递补。
(1)中标物业服务企业须缴纳5万元保证金,如设施设备等在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入场承接查验时表明正常使用或未记录有异常、故障,在中标物业服务企业撤场时的承接查验中记录为有故障、损坏、非正常使用的,则上述保证金将用于各项设施设备等的维修或赔偿费用,维修或赔偿后费用如有多余则退还物业服务企业,如费用不足,物业服务企业应承担并补足费用。
(2)中标物业服务企业须缴纳10万元考核金到业委会指定的账户。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合同时,同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考核协议,合同期内,本小区在昆山各级政府的各项公开检查或评比中,成绩低于平均值的每次扣考核金3000元,受到批评或处罚的,每次扣除考核金5000元,列入黑榜的每次扣除考核金2万元。当年度连续二次列入黑榜视作物业服务企业无能力履职,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必须自动放弃并退出本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由业委会按此选聘方案重新选聘新物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将本项目已投入或使用的费用、设施设备等维护或其他各项支出、损失等向业委会或业主收取费用,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承担。业委会不承担违约责任且无须作任何赔偿。
12.中标物业服务企业派遣的秩序维护人员(包括门卫、警卫、巡逻人员等)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合法用工。
13.物业专业工作人员(维修电工、消控室人员、项目经理等)需持证上岗。
14.中标物业服务企业承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单独委派,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在管期间未经业委会和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调动。
15.中标物业服务企业承诺本项目为由中标公司直接管理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发包或让其他公司挂靠管理。
16.中标物业公司应承担本次招标代理费、征询费及承接查验费合计4.9万元。由优宸万家在招标工作全部结束后在投标保证金中收取。
17.中标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以上各项条款的视作自动放弃该小区的物业管理,业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已支付使用的各项费用将不再退还。
18.物业服务合同三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前一个月内,业委会邀请社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等相关人员对其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后物业服务合同生效至约定期限。如果达不到要求,重新招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并承担好过渡期物业服务。
八、投标申请人资格确定:
1.各申请投标单位必须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申请人所具备条件的凭证送昆山市前进西路中茵世茂写字楼12楼1210室昆山市优宸万家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有效报名的投标申请人;
2.报名单位超过5家的,业委会将通过综合评估的方式以平均分前5名者入围参加评标。具体评估方式为:报名企业书面提供企业基本信息(格式由招标人提供)、针对云湖御墅小区的未来服务管理方案(整改方案和日常管理方案),业委会依据报名企业提供的上述资料选择是否进行在管实绩考察,实绩考察及评分结果在小区公示,平均分前5名者入围参加评标。如果报名单位不超过5家,报名企业亦需书面提供企业基本信息、针对云湖御墅小区的未来服务管理方案(整改方案和日常管理方案)等。以上书面提报内容可作为评标阶段加分依据。报名时如果合格的投标人低于3家的,业委会可以协议招标形式确定中标人。当合格报名人数达到3家及以上,但在开标时因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响应而造成合格的投标人未达到3家的,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
报名企业书面提交评估资料(企业基本信息、针对云湖御墅小区的未来服务管理方案)截止时间为2022年04 月11日下午四点前。
2.合格的入围单位法人或委托人(持委托书)根据业委会的通知到昆山市优宸万家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需缴纳报名费500元后领取招标文件;
3.已获取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因故不参加投标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到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惩戒。
九、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经年审合格)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属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简历;
4.提供在管物业管理项目证明。
5.企业实力排名或红榜证明。
6.最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最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物业服务企业公章,并将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封面格式附后),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的,将视作不合格投标申请人。
十、外地企业必须以总公司名义报名,投标资料均需总公司名义。
十一、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昆山市淀山湖镇云湖御墅小区届业主委员会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13851640483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311800552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昆山市优宸万家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军          联系电话:0512-57361700


昆山市淀山湖镇云湖御墅小区届业主委员会

      2022年03月31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00
精彩评论

回复还可以输入100

大家都在看
    相关推荐

    帮你找房

    • 不限
      • 周边
      • 玉山
      • 花桥
      • 开发区
      • 张浦
      • 巴城
      • 其他
      • 锦溪
      • 淀山湖
      • 千灯
      • 陆家
      • 周市
      • 周庄
    • 不限
      • 50万以下
      • 50-80万
      • 80-100万
      • 100-120万
      • 120-150万
      • 150-200万
      • 300万以上
    • 我已经看过并同意《房天下服务协议》《房天下隐私权政策》
    相关知识
    免责声明:本站楼盘信息旨在为用户提供更多信息的无偿服务,信息以政府部门登记备案为准,请谨慎核查。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